蛮荒没有春夏秋冬,日日都是一个样,都是能晒死人的酷暑。
在这儿住着,很容易忘记时间。
长随脱了上衣,只穿着裤子躺在百里长珩喜欢的那棵树下,眯着眼睛瞧从枝叶间漏下来的光影,他伸出掌心,光斑从他的指缝间漏下来,打在脸上。
他不知道神州现在是秋天还是冬天,只知道自己家菜园子的菜摘了又摘,放着吃不完,烂了又烂。
从前长随以为自己离开百里长珩后,就可以慢慢淡化他在自己心里的地位,就可以摆脱心魔。
可是过去了很久很久,久到长随觉着比他之前活得十九年还要长。可过去了这么长时间,长随没觉着自己不爱百里长珩了,反而觉着自己更想他了。
起先刚回蛮荒的时候倒还好,他把精力发泄在菜园和劈柴上,可是后来,他劈的柴堆满了四面墙,再也没有地方可以给他堆了。
没了柴劈,长随选择了看书。
屋里有很多书,部分是从别的地方弄来的,部分是百里长珩自己凭记忆写的。
长随翻了几本,每一本每一本里都有百里长珩的笔迹,长随还能清楚地记得百里长珩写每一本书的样子。与其说是在看书,不如说他是在看百里长珩。
越看越想,想知道百里长珩最近睡觉是否安稳,最近有没有好好吃饭,有没有受人欺负,有没有……成亲……
这个念头一出来,长随就觉着已经销声匿迹好一阵子的心魔又从胸腔里冒出来,蠢蠢欲动。
他不敢再想。
不能看书,长随决定去练剑。
可是啊,他的剑招,每一招每一试,都是百里长珩教的。
百里长珩有时候会站在他身后,将他揽在怀里一个动作一个动作教他,有时候又拿着一根从树上折下来的枝条,绕着长随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