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章 金殿不藏凰

赵玠的罪状宣完,轮到苏令仪。

她仍跪在殿中。

六策归名没有使她私受亲王文书、越职议政的过错一同消失。依女官旧制,轻则革籍,重则杖责;若认作私结皇子、干预夺嫡,连家人也可能受问。

皇帝倦得靠在软枕上,许久才道:“你自陈有罪,又查粮、辨诏、救出文书院众人。朕可以赦你越职之过,复校书女史,另赐宅银。至于婚事,日后由皇后替你择一清正人家,不叫你再因肃王受人议论。”

这是极重的恩典。

一纸赦令能免她的杖,恢复女史品级,也能用另一桩体面的婚事洗掉“私结亲王”的闲话。从此以后,世人或许只记得寒门女史有才,被天子破格赦用。

苏令仪叩首谢恩。

“臣女不敢辞陛下宽赦。但臣女还有一请。”

“说。”

“请陛下不要只赦臣女一人。”

殿中有人皱起眉,以为她还要替姜司籍、梁秋娘等人求情。

苏令仪呈上的,却是一张没有写完的簿式。

纸首三个字:撰署簿。

“臣女能走到金殿,是因六策出了人命,又有旧稿、针脚、领墨与史录侥幸留存。若没有第七页,六策施行无错,臣女大概已经入肃王府;若案匣昨夜全烧了,今日也只能各执一词。”

“后来还有女史、书吏与地方小吏献策,未必人人都能等到一桩大案替自己作证。”

她请朝廷另设策稿存底。

凡仓粮、河工、赋役、赈恤等条议,无论最终由皇子、部堂还是地方长官呈奏,原始稿、历次改稿与查据目录都须留一份副本。随稿另附撰署簿,分列发议、查册、起稿、核数、改定、清抄和呈奏。

谁只抄过字,便写清抄;谁改过一条,便在改定栏记那一条。不能把清抄写成主撰,也不能因主撰一人有名便抹去核数者。

正式奏疏仍由有资格者署名呈递,出了施政之责,也仍由主官承担。撰署簿不许末等书吏借此越阶自奏,只在封存、叙功、查错或涉案合勘时启用。

一名中书侍郎问:“照你所请,一份寻常奏疏后面跟着十余个姓名,人人都说自己有功,朝廷岂不日日替小吏争名?”

“撰署只记做过什么,不因落名便一概叙功。”苏令仪道,“正如仓簿记谁开廒、谁验粮,不是每开一次门都要赏一次。平日不争,出了错能查,真有功时也有据可认。”

“若有人冒署?”

“同伪造经手簿一样治罪。各人在自己所做一栏落押,前后页数与封存时辰相合,不能只写一个孤名。”

“军机密议也要留?”

“可依机密轻重分等,另匣封存。臣女所求是留,不是立即公示天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