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斩监候、绞监候,是不是立刻死?
是当年定案,关进大牢,等到秋天秋审,也分情实、情缓。
情实,就是勾决处决,缓决,就是本年不杀,继续关押,下一年再审。
很多人连续多年缓决,长期坐牢,能活很多年。
所以这里,迟梦云、贾克行、贾九儿、迟梦龙,理论上存在连年缓决,长期在监存活十几年的可能性。
迟二姐跟迟坤姐、迟相臣,本来就不会死。
唯独迟孙氏是斩立决,当年就要行刑,事实上是没有缓冲空间的。
可情况有变啊,罗天杏光从案情来看,就觉出这个案子的冤屈来。
一是这迟孙氏,可恨之人,就必有可怜之处。
她的可怜,也实在是可怜,摊到这个丈夫,估计谁嫁谁知道。
不作为。
其实呢,这迟孙氏,也是她自己咎由自取。
丈夫再不作为,嗯,怎么说呢?
一个人的活法,是别人选择不了的。
这迟孙氏,完全可以报官。
或者,当然,报官若是摊上这知县陈鸿鹄,也是一桩麻烦事。
首先是陈鸿鹄,陈鸿鹄,他到底有没有在这个案子上收受贿赂呢?
查无实据,最终刑部和直隶总督刘延成会审的结论,就是查无实据,没有查实陈鸿鹄真的有收受所谓贾家贿赂。
那迟孙氏进京,往净城告状的状词里,第一项的指控,就是陈鸿鹄收受贾克行的银子,故意偏袒贾家,压下这一桩重奸案,逼她和解。
这也是迟孙氏,为了把这案子闹大,捏造出来的控诉。
藻微府会审之后,彻查之后,没有找到任何的赃银、证人、书信证据,证明陈鸿鹄贪贿。
所以贪赃受贿这一条,不能成立。
但是民间流言,就一直传这知县收了贾家的银子,市井谣言、茶馆闲谈,都这么传。
但官家案卷里,证明是假的。
二是这陈鸿鹄,在迟孙氏的案子里面,犯了一桩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