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奶奶一听这话,竟有些激动,说道:“说这个我就来气。你不知道,那个律师,收了我好多钱,结果都不给我出庭。说什么给他徒弟做了。
我又没找他徒弟。庭也不上,还叫我儿子去送材料,我老太婆被打了,还不能离婚么……”
老奶奶话语里有些气愤,我生怕引起一些不适,只好是简单问了一下。
靠着网上的信息,以及给他儿子打了一个电话,终于是弄清楚了情况。
原来,张青梅当初就是要委托上官雷。但是上官是张青梅老公小作坊的法律顾问,按照法律规定,上官雷需要回避,是不能够接这个案子的。
可是上官雷为了律师费,愣是给接下来了。他知道,出庭时候法院一定会查到这个,于是就让自己的徒弟出庭,规避掉了这个事情。
老太太和他儿子,也不懂法律,也不知道原因,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打官司了。
结果上官雷暗中却向男方汇报消息,案件的审理结果对男方越来越有利。
张青梅老奶奶没办法,被张院长强迫着,签了调解协议。离了婚,只拿了五万块钱的赔偿款,和现在的这一套老房子,其余的房子、车子、钞票、作坊,什么都没有。
也就是说,上官雷第一应当回避不回避,第二损害委托人利益,第三执业不规范,两头通吃,绝对存在问题。
我问道:“你那时候怎么不去投诉律师?”
老奶奶说道:“那时候谁懂啊?自己离婚都很烦了,拿了钱就好了嘛,谁管哪个?现在才知道,律师可以投诉的嘛,以前也不知道啊。”
我问道:“那当时的证据,材料什么的,您还有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