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现在,大唐官报一出来,程咬金这个家伙,居然一跃成为了混世魔王,秦琼怎么看怎么腻味。
仿佛脑海中,都能具现出程咬金那厮贱兮兮的笑。
不行,一想起来就脑壳疼了。
这家伙太能嘚瑟了。
得亏这家伙现在滚去了北边,去打高句丽棒子了。
不然指不定要嚣张成什么样子呢。
事实上,就在秦琼腻味的时候,其他人也有些膈应。
武德殿内,放下报纸的李世民,嘴角有些绷不住。
“来人,去把太子给朕喊过来。”
李世民之前听李承乾说过,要在报纸上面,写一些关于大唐建立的丰功伟绩。
其中就有关于太上皇李渊的功绩。
老实说,李世民当时还真犹豫过。
但后来,他还是觉得,自己应该主动翻篇。
不然这事儿,就一直成为越盖越让人心痒的玩意儿。
总之,李世民觉得,自己现在反正大权在握,天下已经没有可能威胁到他皇位的人。
宣传自家老爹,也是在给老李家树立天命所归这四个字。
谁想到,这开篇居然没写老李家,而是在写……程咬金?
那个混不吝,虽然不用什么宣花斧,但短短字数里面勾勒出来的性格,到确实满符合混世魔王这四个字的。
等了一会儿,李承乾才来到武德殿内。
“你看看你,写得都是什么玩意儿。”
一见到李承乾,李二的表情就像欠了多少钱一样。
“这是小说,小说知道么。夸张的写法,这样写才有人看。”
李承乾却表示,老登你不懂。
老百姓最喜欢看啥?
知道野史里面,啥玩意儿最多吗?
还不就是那些东西,情情爱爱,下三路的玩意儿。
没毛病,八卦么,谁不喜欢听。
小说这东西,也是如此。
你写纪实,老百姓谁爱看啊。
再说了,他又没抹黑什么。
“你,谁家打仗是带着斧头去打的,简直荒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