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赢了比赛还甜?

同桌戳戳五姐的胳膊:“想娣,陈默看你的眼神都快拉丝了,你没瞅见?”五姐咬着苹果笑,眼睛弯成月牙:“瞅见了,就是这小子太腼腆,急死人。”

真正捅破窗户纸,是在一次校园歌手大赛上。五姐唱完一首《在那遥远的地方》,台下掌声雷动,陈默突然从观众席里站起来,手里攥着支钢笔,声音不大却字字清晰:“梁想娣,我、我喜欢你!我知道我嘴笨,但我会对你好!”

全场瞬间安静,接着爆发出哄笑和口哨声。五姐站在台上,愣了两秒,忽然拎着裙摆跑下台,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走到陈默面前,伸手夺过他手里的钢笔,在自己手心划了个歪歪扭扭的“好”字,然后踮起脚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知道了,以后别这么大声,吓我一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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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默的脸“腾”地红透了,手都不知道往哪放,五姐却已经转身往后台走,走了两步又回头,冲他扬了扬手里的钢笔:“这支笔归我了,算是定情信物。”

那天的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,一个大大咧咧地走在前面,一个红着脸亦步亦趋地跟着,风里都飘着五姐没唱完的调子,甜丝丝的。

那时候的喜欢,像春天刚冒头的嫩芽,怯生生的,却藏不住蓬勃的劲儿。

陈默的白衬衫上,总沾着淡淡的洗衣粉香,每次路过五姐的座位,都会悄悄放慢脚步。五姐在演算纸上写满公式时,他会把自己的橡皮切成两半,趁她不注意塞进笔袋;五姐课间趴在桌上打盹,他会踮着脚把窗户推条缝,怕穿堂风灌得她着凉,又怕风太大吹乱她额前的碎发。

五姐的心眼活泛,偏要逗这个容易脸红的少年。食堂打饭时,她会故意把自己碗里的青菜夹给他,看他捏着筷子半天不敢动,耳根红得像熟透的樱桃;晚自习后一起走夜路,路灯把两人的影子叠成一团,她会突然停下脚步问:“陈默,你说月亮会不会偷看我们?”吓得他差点把手里的手电筒掉在地上,讷讷地说:“应、应该不会吧。”

最甜的是周末。陈默会提前在图书馆占好靠窗的位置,摊开的练习册旁,永远摆着五姐爱喝的橘子味汽水,瓶盖被悄悄拧松了半圈。五姐写累了,就支着下巴看他做题,看他睫毛在眼睑下投出浅浅的阴影,看他解不出难题时,手指会无意识地摩挲着笔杆——那支被五姐抢走的钢笔,他后来又买了支一模一样的,却总说不如那支顺手。

有次下雨,两人共撑一把伞往车站走,伞面太小,陈默的半边肩膀全淋湿了,却只顾着把伞往五姐那边倾。五姐发现了,伸手把伞柄往他那边推,推来推去,伞骨在中间磕出轻响,像极了心里的小鹿乱撞。快到车站时,五姐突然踮起脚,飞快地在他湿漉漉的脸颊上啄了一下,然后转身就跑,留下陈默愣在雨里,半天没回过神,脸上的雨水混着什么滚烫的东西,顺着下巴往下滴。

那时候的风是甜的,带着槐花和青草的气息;阳光是暖的,透过教室的玻璃窗,在课桌上投下斑驳的光斑。他们的恋爱,就像五姐唱的歌,调子清亮,带着点未经世事的莽撞,却又干净得让人心头发软——仿佛只要牵着手,就能一直走到时光的尽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