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洋用刀锋串过一片生肉,品尝到残留的血液味道,似乎还有些享受:“若在战场上真没有吃的,人肉也得吃。灾荒年间,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,先吃小孩,再吃女人。”

二叔说起来云淡风轻,仿佛不是什么大事。阿瓘的心神一震,竟然要吃人肉……

他,还学不会。

冻伤的战马被高洋下令杀了,毫不可惜。因为没了可以再抢,抢了库莫奚人的,什么都有了。

最重要的保持战力,不能叫军队饿肚子。

阿瓘学着习惯这种生活,甚至还仰着头去喝马血。看到曾经的战友举着刀走过来,一头黑色的公马眼睛蓄满了泪水。

“嘶——”

它嘶鸣着,撅着冻伤发黑的蹄子,却没有踢人。下一秒,一刀下去,温热咸腥的血液流到阿瓘的喉咙里,算是不错的营养品。

这是口热乎的。

因为高孝瓘是皇帝的侄子,所以他是第一个喝马血的。

后面的百保鲜卑都在排队,人人茹毛饮血,鲜红的血液更能激发了心里的斗志。

高洋用鲜卑语大呼:“等打下库莫奚部,男的反抗者杀,女人随便抓!活着的牛马牲畜都给朕赶回去大齐,回军分予尔等!”

这是军中常见的激励手段。

女人,钱财。

库莫奚人没钱,但他们有很多牲口。跟随皇帝的百保鲜卑情绪激昂,每人分几头牛,乡里能算富翁。

谁家没婆娘的,陛下说了,可以随便抢!

众人磨刀霍霍,好像群狼闯进了羊堆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