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前他从来都不敢想,自己和时婳居然能有这么一天,他救了她的命,以后两人就算是有了牵连。
他在这个世界上一直无牵无挂,也从来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。
曾经他的日子过的很苦,出身底层,没有父爱母爱,又长了一张惹桃花的脸,所以街上的混混总是欺负他。
后来他悟出了一个道理,想要不被人欺负,就必须融入别人的圈子。
他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混混,甚至享受那种日子。
那个时候生活依旧捉襟见肘,但是每天喊打喊杀也十分开心。
他从来不害怕贫穷,也从来不渴望大富大贵。
以前无牵无挂的时候,贫穷对他来说只是晚上吃馒头和吃牛排的区别,无损他的快乐,可当他爱上一个人,他才深深感觉到了什么是贫穷带来的自卑,他发疯似的想要变得强大,而上天也终于将这个机会放到了他的面前。
戚焰眨了眨眼睛,突然起身,在时婳的额头上映下一个吻。
他初中就开荤了,男女的事情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,可现在只是一个吻而已,就让他的耳根子都跟着红了起来。
他连忙撇开视线,有些慌张的站着,“好好休息吧。”
他说道,已经忘了时婳还在昏迷,赶紧离开了这里。
第二天,先醒来的是霍权辞,他看了一眼天花板,一下子坐了起来。
“时婳......”
他喊道,可周围根本没人,他掀开被子下床,刚拐到隔壁,就看到了躺在床上的时婳。
他伸手去她的鼻间探了探,还有呼吸,他紧缩着的心脏总算松开。
“嘎吱。”
门被人推开,戚焰端着一碗粥,看到他,眉宇划过一抹不喜。
“醒了啊。”
霍权辞没和他呛声,伸手握住了时婳的手。
戚焰走近,将粥放到一旁,“喝吧。”
“我怕你下毒。”
霍权辞的声音淡淡的,气得戚焰鼻子一歪,“要下毒昨晚就下了,你也不想想昨晚你们有多狼狈,如果不是怕弄死了你时婳会伤心,我早就把你扔出去冻一晚上,一个大老爷们居然让女人来救你,丢脸!”
霍权辞抓住了他话里的重点,是时婳救了他?
他垂下眼睛,他在昏迷前看到时婳已经起身,以为她打算抛下他,一时气不过,直接晕了过去。
他还以为是戚焰救的他,还以为是自己运气好。
“时婳昨晚拖着你走了七八公里,医生说她意志力耗尽,这么一休息会好几天都醒不来。”